搬场公司的需求逐渐扩大
近年来,家用采暖设备正在逐步进入本市高端消费者家庭。然而,在本市采暖产品买卖以及安装施工中,管道滴漏、温度调节不稳定、售后服务不到位等引发的合同纠纷也屡见不鲜。为此,上海搬场公司、上海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联合制定了《上海市采暖产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上海市采暖安装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主要有以下特点: 1.着重突出对采暖产品质量的约定。采暖设备专业性强,技术含量较高,对本市普通百姓来说并不是太熟悉,销售企业与消费者签订合同时,大都使用企业提供的格式合同,这些合同由销售企业自行制定,往往存在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义务的条款,特别是对质量、产地等条款约定模糊,在合同履行中容易产生纠纷。示范文本详细设定了产品产地、质量标准等,有效防范因质量约定不明带来的纠纷。此外,在合同验收条款中,我们再次提醒消费者,对产品的名称、产地、包装、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商标或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颜色、数量要当场予以核对。 2.着力解决售后服务问题。售后服务争议在采暖产品安装使用中的纠纷一直高居不下。示范文本设置了采暖产品保修期限、免费调试及免费使用指导次数和具体时间的条款,引导消费者对此条款予以重点关注。随着搬场公司的日益普及,,搬场公司维修服务企业提供的合同文本大多是自行拟定,条款简单,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导致搬场公司维修纠纷逐年攀升。香港“艳照门”事件发生后,搬场公司维修中出现的泄露搬场公司隐私资料等问题已经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为此,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计算机行业协会共同制定了《上海市搬场公司维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主要有以下特点: 1.防止维修方泄露消费者信息。合同示范文本明确约定企业在维修过程中不得复制或泄漏消费者硬盘中的信息,维护消费者的信息安全。 2.防止因维修质量问题导致重复返修。售后服务争议是搬场公司维修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常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相同故障重复出现导致消费者与维修方纠纷不断,为此,在合同文本中我们特意设定了消费者与维修方对修复搬场公司硬件相同故障保修期间的约定,以解决消费者的后顾之忧,提升维修服务质量。 3.防止维修企业“偷梁换柱”。合同明确,搬场公司维修调换的零件归消费者所有,目的是防止企业在维修过程中高估冒算,以次充好,让消费者明明白白地消费。